为深入贯彻省、市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和社会责任。根据《湖州市国资委转发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湖州市国资委关于要求加快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租减免政策
1、国有房屋是指产权为各级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所有的房屋。
2、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于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3、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4、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租金减免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若今年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
二、减免操作说明
(一)房租优惠减免
1、针对承租合同签约主体为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承租户:营业执照法人与承租人一致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租减免审批单(见附件1);工商营业执照与实际承租人不一致的,由承租人递交房租减免审批单及情况说明,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存在间接经营性房产情形的,原则上转租方不享受本次减免政策,相关责任主体应与转租方协商,确保将其减免房租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户。
(二)租金减免方式
减免方式可采用免租、返还、延期、抵减等方式。其中延期、抵减等方式存在一定政策风险,请合理规避。
(三)房租减免程序
1、排摸。各子公司对名下管理的国有房屋出租情况进行全面疏理,理出符合减免条件的用户清单。
2、告知。根据排摸上报情况,通过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等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各企业,做到应知尽知。告知内容应包括:企业房租减免范围、标准,及办理程序,并提供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3、审批。各子公司由资产管理部门一房一项发起审批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租金减免,审批单作为减免凭证存档管理。
4、反馈。房租减免审批通过后,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承租方,承租方凭减免通知函(见附件2):实际经营承租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对于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
5、存档。对于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情况应逐笔记录,统一汇总,建立档案,形成底表。
三、工作要求
1、要求存在国有房屋出租的子公司,确定专职部门或人员负责房租减免工作,人员名单上报至集团资产经营部。
2、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子公司于每周五中午12:00前向集团资产经营部上报房租减免落实情况及推进进度。
3、集团资产经营部在浙政钉工作群中定期通报各子公司房租减免工作推进进度,对于进度滞缓的子公司予以通报。
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2008号
联系人:汤硕达 2205535
附件1:湖州市交通集团应对疫情影响房租减免审批单
附件2:湖州市交通集团应对疫情影响房租减免通知函